省直各預算部門,各市、州、直管市、林區(qū)、縣 (市、區(qū))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全面實施績效管理”的要求,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湖北省人大常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的決定》等規(guī)定,按照《財政部關于開展2017年度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自評工作的通知》(財預﹝2018﹞29號)的要求以及年度工作安排,現(xiàn)就2018年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預算部門自評工作安排
(一)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自評
1.評價范圍。2017年度通過中央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含以前年度結轉資金,項目清單見附件1)。與中央專項轉移支付共同投入到同一項目或政策的地方各級財政資金和其他資金,一并納入績效自評范圍。項目清單中與財政部主管司局績效評價工作任務重合的,從其規(guī)定,不重復評價。
2.評價方式。根據(jù)隨同中央財政下達或備案確定的2017年度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以及本省分解下達至市縣的區(qū)域績效目標,省級主管部門組織各級主管部門和資金使用單位填寫《××省××專項(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格式參考附件2),撰寫自評報告(格式參考附件3),審核匯總后上報省財政廳;省以下各級主管部門在向上級部門報送自評表和自評報告前,應報送本級財政部門審核。
(二)省級財政資金績效評價
1.項目績效評價
2018年,進一步擴大省級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覆蓋面,省直各部門開展項目績效評價的金額占本部門年初預算項目資金總額要達到100%。
(1)評價對象。2017年省直各部門歸口管理或使用的部門預算項目資金、省直專項資金和省對下轉移支付資金均納入評價范圍,如果同一支出政策包括省級列支資金與轉移支付資金兩方面內(nèi)容,部門可根據(jù)工作需要實施合并評價。已開展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自評中包括省級財政資金的,不重復評價。
(2)評價方式。根據(jù)年初省人大批復的績效目標,省級主管部門組織各級主管部門和資金使用單位填寫績效自評表(格式參考附件2),撰寫自評報告(格式參考附件3),審核匯總后上報省財政廳。主要用于機關運轉的部門預算項目,自評報告內(nèi)容可適當簡化。
2.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
2018年,省直各部門要組織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工作。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主要對預算執(zhí)行與調整情況、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評分(格式參考附件4),撰寫評價報告(格式參考附件5)。報告要突出重點,原則上不超過4000字。
省直各部門要加強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與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的協(xié)同推進,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在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的基礎上匯總生成??冃гu價等級劃分標準為:90(含)分以上為優(yōu),80(含)分-90分為良,60分(含)-80分為中,60分以下為差。
(三)市縣級財政資金績效評價
2018年,市州級開展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的資金金額占本部門年初預算項目資金總額要達到100%,縣區(qū)級開展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的資金金額占本部門年初預算項目資金總額要達到70%,有條件的地區(qū)應積極推動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二、財政重點評價及再評價工作安排
2018年,各級財政部門應結合管理重點,選擇部分項目開展財政重點評價。財政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適時對各部門績效自評結果進行抽查和再評價,對部門開展績效評價過程中指標是否科學、過程是否規(guī)范、結論是否準確等情況進行復核。對績效自評結果與實際情況出入較大或績效較差的地區(qū)或部門,下一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安排將從嚴、從緊,問題嚴重的進行績效問責。省財政廳將啟動財政支出政策效果評價,建立健全預算項目調整與退出機制,有條件的地區(qū)應探索開展財政支出政策效果評價。
省直各部門應按照工作安排與時間進度,積極配合省財政廳做好重點評價和再評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保證評價工作質量。
預算績效管理是財政管理的重中之重,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各部門單位是預算資金績效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加強對本部門單位績效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規(guī)范的內(nèi)部工作機制,明確業(yè)務主管部門為單位內(nèi)部績效管理的直接責任主體,財務主管部門負責績效管理的組織實施和監(jiān)督。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以業(yè)務部門為主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由單位指定的牽頭部門根據(jù)業(yè)務部門績效評價數(shù)據(jù)進行匯總評價。各級主管部門和資金使用單位是財政資金績效自評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確保自評結果真實、準確、客觀,禁止弄虛作假??冃ё栽u佐證材料要裝訂成冊,單位自留備查。
(二)把握時間節(jié)點,提高績效評價時效。
1.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自評:市縣主管部門要在4月20日前將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自評表及報告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并將審核通過的自評表和報告于4月30日前報送省級主管部門,地方財政部門蓋章后同步上報省財政廳歸口資金預算管理處。各省直部門要在5月10日前,完成2017年度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自評表和報告的審核匯總,并通過預算績效管理信息平臺上報省財政廳,紙質報告報送省財政廳歸口資金預算管理處。
2:省級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各省直部門于6月1日前至少報送1個省級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報告,其他評價報告于6月30日前報送,自評表和報告通過預算績效管理信息平臺提交,紙質報告同時報送省財政廳歸口資金預算管理處。
3.市縣級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各市縣預算部門績效評價的報送時間,由各地財政部門根據(jù)《預算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決定》的規(guī)定,結合本地區(qū)人大政府的工作要求合理確定。
(三)突出效果導向,加強評價結果應用。
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是績效管理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各部門各地區(qū)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項目整改落實,推動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相結合,加大評價結果向社會公眾公開的力度。涉密部門自行組織開展績效評價,評價結果內(nèi)部公開。在報送2019年度預算和2017年度決算草案時,各部門各地區(qū)要將績效評價報告及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作為重要內(nèi)容同時上報。
湖北省財政廳
2018年3月29日